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买卖合同纠纷发布时间:2018-03-29 09:46:34
有效日期:已过期 浏览量:4553次
本人李爱梅.石洁\单芹香等6人于2018年1月24日一2018年2月5日之间分别在重庆洛贝集珠宝购物商城购物网上购买珠宝6.2元左右,因当时无线下实物观察,故选择7天无里由退款,至今无货无款到本人名下,特急需聘请律师帮助追回货款! 本人愿意出前期差旅费1000元,后期收回款项的10一20%提成作为律师服务费。特此感谢!! |
案件详情
委托人:李爱梅、石洁、单芹香
涉及金额:6.2万
联系方式:认证律师律所才能查看
案件类型:民事案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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